关于征求2019年如城地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微调的意见
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江苏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>办法》等精神,拟对2019年如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进行微调:自2019年3月1日起,如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所小学每6年、初中每3年只认定一个学位(同一家庭多子女的除外)。
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2月15日前向如皋市教育局反馈(地址:如皋市行政中心A座11楼1121室,邮编226500,联系电话:87623020,电子信箱:rgsjyk@163.com。 如皋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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